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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背景】 
	  
	  年年岁岁“税”相似,会计不敢笑春风。 
	  
	  房地产业、建筑业营改增以来,税收新政纷至沓来,税月维艰,我们仍要砥砺前行。2018年国地税已进入合并日程,税收积案亟待处理,税收检查风险日甚,即便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都是陷阱多多,2018年第二季度的所得税预缴申报您填对了吗?会计新收入准则很多企业跃跃欲试,税务会计差异纳税调整是否了解?增值税现在独霸江湖,可否知晓增值税和其他各税种之间是否存在“亲密”关系?娱乐圈的“大小”合同我们可有?2018年7月1日企业所得税最新税前扣除办法马上实施,有何新亮点? 
	  
	  新的税改环境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人员、财务人员需要重塑自我,与时俱进,让我们与全国知名房地产财税专家樊剑英老师一起聚集在新疆房地产商会的旗帜下,谋求新的形势下房地产经营形式财税筹划的升级之道。 
	  
	  【课程对象】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主管财税负责人、项目总经理、财税总监、财务经理、财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企业纳税经办人员。 
	  
	  【金牌导师】 
	  
	  樊老师: 
	  
	  财税智库合伙人、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讲师、天和智库(北京)经济研究所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继续教育特聘老师、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库特聘老师、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房地产纳税筹划专家、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曾任天山发展控股有限公司(HK02118)总会计师、新疆世纪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高级税务顾问;先后在《中国税务报》、《海峡财经导报》、《中国房地产》、《南方房地产》、《现代服务业》发表大量财税论文、编著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与会计实务大全》等财税图书。 
	  
	  【课程大纲】 
	  
	  一、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的更新与风险应对 
	  
	  1.最新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有什么变化? 
	  
	  2.预缴申报表带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哪些不利影响? 
	  
	  3.2018年结转2017年的开发产品预售收入可否预缴调减? 
	  
	  4.2018年第二季度应该如何填报预缴申报表? 
	  
	  5.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核心解读 
	  
	  二、国地税复婚 税务信息风险比对常态化 
	  
	  1.增值税和其他税种有无比对逻辑关系? 
	  
	  2.国地税合并大数据信息比对以及税务检查将带来哪些变化? 
	  
	  3.附表1销售额PK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收入额 
	  
	  4.主表销售额年累计额PK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收入额 
	  
	  5.增值税预缴税额PK土地增值税预征税额 
	  
	  6.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值税收入是否相等? 
	  
	  7.增值税相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否土地增值税扣除?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交付清单比对 
	  
	  9.利润表收入与交付清单比对 
	  
	  10.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与交付清单比对 
	  
	  11.5月1日后房地产企业可否取得17%和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5月1日后房地产企业是否只能取得16%或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2018年5月1日前已经按照 预收款/(1+11%)*3% 预缴增值税,2018年5月1日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按照11%税率开具还是10%税率开具? 
	  
	  14.2016年取得的土地,2018年5月1日后纳税申报抵减土地价款10%销项税额还是抵减11%销项税额? 
	  
	  15.房地产开发企业新项目一般计税销售额何时抵减土地价款? 
	  
	  16.房地产开发企业哪种经营模式销项税额无法抵减土地价款? 
	  
	  三、房地产结转营业收入的八种特定情景税务风险分析 
	  
	  1.交付开发票结转收入 
	  
	  2.交付不开发票结转收入 
	  
	  3.交付开发票不结转收入 
	  
	  4.交付不开发票不结转收入 
	  
	  5.不交付不开发票不结转收入 
	  
	  6.不交付开发票结转收入 
	  
	  7.不交付开发票不结转收入 
	  
	  8.不交付不开发票结转收入 
	  
	  以上8种情景如何会计处理?如何纳税申报?如何开具发票?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税金及附加该如何结转的税务风险分析 
	  
	  有网友说是结转收入时计提税金及附加,也有网友说是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时计提税金及附加,哪种观点正确? 
	  
	  五、房地产重组并购中必知的税收基本原理暨实践应用 
	  
	  房地产集团拿地开发常规模式(自己开发) 
	  
	  房地产集团拿地开发常规模式(成立项目公司开发) 
	  
	  房地产集团拿地开发无奈模式(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开发) 
	  
	  房地产集团拿地开发积极模式(增资项目公司开发) 
	  
	  房地产转让中的增值税计税方式(买+卖) 
	  
	  房地产再转让中的税收案例分析 
	  
	  【案例】2015年A公司以土地投资1000万元设立了B公司,2017年B公司将土地出售2000万元,如果简易计税,应纳税额是多少?如果一般计税,应纳税额是多少? 
	  
	  【案例】A公司2016年9月通过法院判决取得某公司写字楼(未装修)一座,折合价款8000万元,该写字楼已办理完结过户手续,2017年由于资金紧张欲出售,B房地产公司看中该写字楼周边便利的交通环境和升值空间,双方谈妥以股权转让方式完成该笔业务交易,鉴于该写字楼目前价值11000万元,且A公司账面除该写字楼外,并无其他实质性资产,A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元,双方拟定股权转让价值12000万元,假如您是B公司,您来判断是否值得投资?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建造合同税务争议化解 
	  
	  1.扣缴施工单位水费、电费是否应该开具发票? 
	  
	  2.A房地产公司新项目,必须一般计税,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大家说签为一般计税的合同好,还是简易计税的合同好? 
	  
	  3.A房地产公司老项目,选择了简易计税,原先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答应开具11%的发票,现在施工单位找到税务局办了简易计税,A公司会计要扣施工单位(11%-3%)8%的工程款,有无道理? 
	  
	  4.A房地产企业均为新项目,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支付工程款时,财务只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人员纷纷找老板告状,告得对不对? 
	  
	  5.甲供材料、甲供设备一定能够实现税收利益吗?甲供与甲控有何区别?如何利用甲控实现最大利益?材料占工程承包总额的比重与税负有何关系?如何利用? 
	  
	  6.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建办标〔2018〕20号规定: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课程说明】 
	  
	  【主办机构】中国房训网 
	  
	  【时间地点】2018年9月15-16日  郑州(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统一发《报到通知》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培训费用】4800元/人(讲师费、场地费、学习费、资料费、茶歇),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咨询】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789-925     QQ:2442760608    E-mai:fangxunwang@qq.com   微信号:fangxunwang 
	  
	  [注:本课题亦可作为企业内训,请需要的企业电话联系: 400-6789-925] 
	  
	  【2018年9月份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 
	  
	  9月份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http://www.hfsup.cn/training/pxdt/index.htm 
	  
	  【2018年度房地产精品课程培训计划】 
	  
	  2018年度房地产精品课程培训计划:http://www.hfsup.cn/dongtai/notic_7148.htm 
	  
	  (含:商业地产、工程管理、设计管理、景观设计、营销策划、销售技巧、采购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管理、成本管理、物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客户关系、精装修、开发管理、法律法规、合作并购、土地拓展、融资模式、精装修、装配式建筑、长租公寓、住房租赁、文旅地产、养老地产、产业地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