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本次培训重点在于帮助大家解决在税收方面长期困扰大家的难点、疑点问题,让大家对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有一个比较全面的暂新的了解与认识,以更好的去适应税务机关的日常征管和税务稽查工作的需要。
本次培训将引用大量“法律条款、经典案例”进行分析讲解,适应于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高管和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企业的财务、税收主管人员。
【主讲专家】
杨老师
我国资深税务官员,从事税务稽查工作二十余年,多次参与全国税收大要案稽查工作,有着丰富的稽查工作经验。授课特点:准确、透彻、简捷、实用;授课风格:生动、诙谐、风趣、幽默。
【课程简要】
第一章 征地环节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二、取得土地的入账成本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1、土地成本的组成 2、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土地的入账成本 3、拆迁补偿费入帐凭证问题
(二)以接受投资方式取得土地: 1、土地成本的组成 2、接受土地、房屋投资入账票据问题
(三)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不是通过招拍挂取得)
1、以购买的方式取得 2、以接受土地投资方式,分出固定数量的资金(按销售的百分比)
3、以接受土地投资方式,分出固定数量的房屋(分得固定数量房屋);
4、以接受土地投资方式,既支付部分现金投资,又分出固定数量的房屋
(四)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实际为转让): 1、接受土地投资,再进行股权收购
2、以股权转让形式取得土地的涉税问题 3、向对方投资,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问题
四、政府返还税款、补贴收入问题1、返还税款、补贴收入属于什么性质的收入2、税收规定
第二章 融资环节存在的问题
一、统借统还借款费用的处理
二、关联方借款费用的处理
三、向个人借款费用的处理
四、委托借款费用的处理
五、不同会计主体借款费用的处理
第三章 开发环节存在的问题
一、开发用料的会计核算
(一)甲供材问题(甲供材是否允许直接计入开发成本)
1、甲供材到底应该以何种方式计入开发成本 2、税务机关可能承担的违法嫌疑
(二)甲方提供的设备问题(如何区分甲供材和甲供设备)
1、区分甲供材与甲供设备的必要性 2、建设部《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
(三)混合销售问题(如何区分外购材料与自产货物):
二、滚动开发共同成本的分配
(一)占地面积法(二)建筑面积法(三)直接成本法(四)预算造价法
三、开发公司收取的拆迁公司“拆迁承包费”的开票、入账问题
(一)收入的性质(二)应开具的发票(三)入账问题
四、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与处理
(一)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依据 (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方法
(三)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填表方法 (四)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入账票据的合法性问题
第四章 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
一、买一赠一销售的税务处理问题(依据:国税函[2008]875号)
二、销售地下附属设施征税问题
(一)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的地下附属设施(相当于开发产品)
(二)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地下附属设施(相当于公共配套设施)
(三)产权归国家所有的地下附属设施(相当于人防工程设施)
三、销售小产权房征税问题
四、售后回购、售后回租征税问题
第五章 征税环节存在的问题
一、预售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房地产如何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房地产企业应如何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问题:契税、营业税、土增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五、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 重点把握:国税发【2008】28号关于“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20字方针。
【课程说明】
【主办机构】中国房地产培训第一门户网 房训网
【时间地点】2012年8月30-31日 合肥
【培训费用】人民币2580元/人(包含资料、培训、场地、讲师费。住宿及餐费不包,请学员自理!)
【报名咨询】 胡老师 手机:18226611748(24小时) QQ:1282678793
【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安排】
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安排:http://www.hfsup.cn/training/pxdt/index.html
【2012年房地产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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